近日,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出台,那么,这份公告对跨境电商到底有什么影响呢?
别等政策落地才慌!今天就来聊聊公告内容,把新规重点、“买单出口”的风险,还有不同情况的应对方案说清楚,稳走合规路。
17号公告里和跨境电商最相关的是第七条,核心就一句话:所有代理出口(比如市场采购、外贸综服),必须在报企业所得税时,同步提交“真正货主”的信息+出口金额。
划重点:
“买单出口”流程通常是这样:卖家/工厂 → 找物流公司 → 物流对接报关行 → 报关行用“抬头公司”的名义报关;
“买单出口”的老问题现在被正式提出,很多刚起步的跨境小伙伴,都遇到过一个难题:想自己报关出口,却卡在”进出口权”“海关备案”等等资质条件上,但订单不等人,只能选“买单出口”——借别家有资质的公司抬头报关。
现在17号公告要“穿透查货主”,“买单出口”就变为一种高风险商业行为,扰乱出口秩序。这些市场行为引起了国家税务部门的重视,所以出台了此次政策,规范出口事项,推动外贸出口高质量发展。
买单出口本质上属于“借权经营”,若实际货权与报关主体分离,可能被认定为“假自营、真代理”,进而被取消退税资格。
17号文要求税务机关对“异常报关”(如高退税率商品集中出口、短期内频繁更换报关行等)实施重点核查。买单出口企业因缺乏真实贸易背景,极易被系统预警。
3)资金与信用风险
通过地下钱庄或中介支付货款,可能导致资金回流被外汇管理局查处。企业信用评级受损,未来出口退税可能被降级或转为函调管理。
别慌!都有方案,按实际情况对号入座
一、自营出口卖家
保持不变,合规经营。
二、无票卖家
建议尽快注册主体和新增进出口权,采用单证报关。
如仍无单证报关的,由代理出口办理出口手续,客户需提供“生产销售单位+出货清单+形式发票,并签订委托协议依法符合17号文件要求如实申报缴税。
与专业税务公司或第三方物流保持紧密沟通,及时了解最新政策解读,选择适合出口企业的方案。
省心贴士:以下是退税所需资料、注意事项 和 企业进出品经营权办理流程
提示:这份直接瞄准“代理出口”的新规,10月1日正式施行,但老卖家都知道:报关→结关→税务申报有时间差,那么9月中旬起就需要按新规操作,别等10月1日再准备,影响正常出货。
总之,政策已出,税务合规已成定局,对于17号文的新规,行业中的企业都需要抱有敬畏之心去面对。
如果您拿不准自己该选哪种方案,或者不知道怎么办理进出口权、随时找我司团队沟通——佳成作为25年的跨境服务商,一直以合规稳定为经营服务理念,一定能给你匹配最合适的物流方案。
合规不是麻烦事,是长久做出口的底气。早准备,早安心!